查看原文
其他

问政江淮:厅长走进直播间

安徽司法 2022-04-20

12月15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率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执业律师走进安徽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和听众朋友进行交流互动,线上解答听众咨询,受理投诉。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介绍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安徽省司法厅坚持“应援尽援、优援速援”的原则,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进法律援助降槛扩面,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升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今年1—11月
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万件
为了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安徽省司法厅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943个;依托工、青、妇、老、残、人社等部门建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165个,打造“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服务模式,老百姓可以就近咨询、申请。同时还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升级发展,在全国第二家开通省级 “12348”公共法律服务法律热线电话,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不间断的咨询服务;建成安徽法律服务网,开通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预约,提升法律援助的可及性和便利化。
姜明介绍,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9.7万件,调解成功39.2万件,调解成功率98.8%。调解纠纷总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68%。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等部门,大力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28万件。开展商品房、物业和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快构建“1+4+N”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基层法院、派出所、信访部门共设立调委会(调解室)1888个,前三季度接受法院、公安和信访部门等委托调解44865件,同比上升117.17%,大量纠纷被持续导入人民调解渠道。按照《安徽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重点推进80%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配备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调研,由分管厅领导带队赴9个市实地抽查了90多个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761人,乡镇(街道)调委会2497人,村(社区)调委会配备3261人。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进社区为民办实事活动。
 
来自全省各地的10多位听众在节目中打来电话、发来微信,分别就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12348热线、财产公证、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村居法律顾问等问题与上线嘉宾进行了咨询和交流。





走进直播间
Q:哪些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钱英新

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副处长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Q:请问什么是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哪些情形下可以免罚?


潘传才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今年6月以来,省司法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4份免罚清单,对公路、道路运输、海事、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广告、食品安全、娱乐场所、旅游等30余个类别14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全省住建领域免罚清单即将下发。同时,与沪苏浙在气象、文化领域的联合免罚清单正在会签。
Q:我是一名小区业主。所在的小区护栏周边卫生环境脏乱差,垃圾清运不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多次,却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受理我们的纠纷吗?



谢思泽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物业纠纷,是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纠纷类型:一是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合同、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山林土地草场和征地拆迁等常见多发的纠纷。二是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环保、金融、保险、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三是其他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Q:我是农民工,因疫情影响,老板欠我的半年工资至今未拿到,请问可以通过什么办法申请法律援助啊?



钱泽勇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目前有三个渠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直接到欠薪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目前我省的省、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联系方式都向社会公布,可以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到,全省法律援助中心均已在百度地图中标注供查询。二是登录安徽法律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中国法律服务网专门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也可登陆留言。三是热线咨询。用手机、电话直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我们有专门的律师给予解答和指引。外省拨打“12348”热线需加上我省区号。另外,如果大家在现实中遇到一些矛盾纠纷,需要法律咨询的,都可以拨打当地“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我们提供全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无偿法律服务,不需要收费。


Q:我们这里物业乱收费,跟俺们一样的小区,一样的楼,人家六毛、七毛,我们要收一块零五分,我听讲这个要业主去打官司才能解决吗?


费礼

安徽省律协宣传委员会主任

物业收费有一定的标准,要经过价格部门的备案同意才行。如果物业部门违反了约定,擅自收费,业主不仅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也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推荐阅读

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⑤|汲取伟大精神力量

95后警察的这个举动,帅气!

姜明赴巢湖市督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编辑:张倩   显宇

审核:欧元军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投稿专用邮箱sft7000@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